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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后没能直接结算的还能回深圳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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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17: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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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规定办理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备案的参保职工,因故未能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并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一次性定额报销

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后没能直接结算的还能回深圳报销吗?

答:可以。已按规定办理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备案的参保职工,因故未能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并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申请报销指南

职工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材料,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审核申请,也可就近选择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职工生育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

网上预审核申请

① 网上进行预审核申请

方式一: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点击“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填写资料上传后,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方式二: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填写资料上传后,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可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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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邮寄/线下提交材料申请

参保人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部门(邮寄地址将发送短信告知)或备齐材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线下申请

参保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可进入网址查询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地址

http://hsa.sz.gov.cn/ztzl/jzxzfwdt/jzmd/

申请材料

①《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② 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③ 原始收费票据(原件);

④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⑤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

温馨提示: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网址:http://hsa.sz.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网上申报入口和流程、报销标准、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