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择业期内的,可按核准类的引进方式,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应届毕业生入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接收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办理。
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得办理。
申报入口
满足应届毕业生入户条件的,可以通过下面的入口进行申报。
申报系统入口:
进入深圳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账号(没有账号的可点击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去注册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进入毕业生接收申请入口。
》》毕业生入户具体操作流程
电脑或是手机申请都可以选择“高效办”,实现全程网办。
申报材料
》》提交申报信息后,系统会进行学历比对,需上传的材料由学历比对结果及是否深户决定:
1、毕业证书。(所有情形都需要上传)
2、学历验证证明。(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上传)
3、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个人申报的由个人打印上传,单位申报的由单位打印上传)
在《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操作栏点击“打印报表”可打印毕业接收申请表。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接收申请表需由申请人签字;如果为“单位申报”,接收申请表需由呈报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完成以上操作后,再扫描上传到系统。上传对应的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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