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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应届毕业生入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迁入配偶家庭户/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本人单位集体户/配偶单位集体户/迁入人才专户,所需落户材料见正文。

入户地选择及材料

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6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业主本人持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开具标准地址单,同时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户政中心)落户时,须户主同时到场,核实户主身份证,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后办理。随迁子女须一同挂靠。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⑥迁入人才专户。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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