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月份计算
领取月数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核定:
1.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注意哦,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 | 领取月数 |
1年 | 1个月 |
2年 | 2个月 |
3年 | 3个月 |
4年 | 4个月 |
4年半 | 5个月 |
5年 | 6个月 |
5年半 | 7个月 |
…… | |
14年及以上 | 24个月 |
就业后需要主动停领吗
就业后需要办理深圳失业保险金停领手续吗?
答: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注意!重新就业,包括离开深圳市异地就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取深圳失业金申领/查询入口、领取标准和申领流程以及失业登记申报入口、每月资格认证流程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