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办理流程
步骤一,点击进入或通过“深圳公安”公众号菜单栏进入【政务服务】页面→【出入境业务】→【中国公民服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人才签注→发起预约




步骤二,进行验证登录,支持人脸识别认证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步骤三,选择办事大厅、办理时段,阅读申请协议书后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步骤四,出现下方的信息填写页面,这一步需要填写相关资料,同时选择填写类型,并选择是否需要快递服务,填写提交后会让你再次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继续点击提交


步骤五,提交预约信息后,审核成功的,将会收到一条短信告知预约成功,申请人只需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办理即可。

办理材料
(一)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可以在自助机拍摄回执);
(二)身份证
(三)应当提交符合相应人才类别的申请材料:
1.科研、文教、卫健人才:提交规定格式的《XXX在职证明》原件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法律人才:提交规定格式的《XXX在职证明》原件。
3.其他人才:按照以下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其粤港澳大湾区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规定格式的《XXX在职证明》原件。
(2)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提交所属行业领域管理岗位或专业资格等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深圳市政府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的认定或推荐函原件。
(3)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提交深圳市政府人才或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的认定或推荐函原件。
(4)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提交优粤卡B卡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仲裁机构管理人员提交规定格式的《XXX在职证明》原件以及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粤港澳大湾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提交规定格式的《XXX在职证明》原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在粤港澳大湾区9地市连续缴纳3年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工资纳税证明原件(申请当月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工资纳税证明必须在深圳市)。如最近三年内有在港澳地区工作的,应提交港澳工作期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以上提交的《XXX在职证明》聘任有效期限须大于或等于1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深圳港澳通行证自助机地址查询入口、自助签注实拍操作视频、港澳通行证办证和补换证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