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缴
满足条件的市民可以申请延缴,受理条件如下:
1.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在我市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后可申请延缴。
2.广东省户籍非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办理入口
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进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
第二步,点击“参保缴费登记管理”;
第三步,点击参保管理服务下方的【养老保险延缴申请】;
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点击同意开始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深圳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等办事入口、养老金计算/认证入口和申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