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进行预约办理。
(二)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港澳商务签注,或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已在我市申请过赴港澳签注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可以由单位办证员代办。(申请人在境外的除外)
受理机关
备案单位商事注册地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就近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一)市政府认定的便利直通车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人员;
(二)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且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持牌金融机构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的备案人员;
(三)证符合备案条件的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企业(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获得世界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人员。
注意事项
(一)备案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商务签注的取消其备案资格,并停止其单位人员商务签注申请,对骗取的商务签注予以注销。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限制违法人员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二)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在港澳逗留期间,不得从事与商务事由不符的活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深圳港澳通行证预约办理入口、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签注办理指南、办事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