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证明错误
深圳异地公积金贷款证明错误怎么办?
职工申请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已过期、丢失、未使用或异地中心名称错误需核销或重新开具的,职工可到管理部办理回执登记,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职工通过自助渠道开具证明的,无需提供证明原件但须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原缴存使用证明抬头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原件。
若无证明材料,则职工须填写无公积金贷款的诚信申报书,诚信申报书应包含职工本人身份信息、业务办理原因,以及承诺本人无公积金贷款等信息。
职工本人不在深圳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办理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职工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职工在异地无公积金贷款的,深圳公积金中心登记完相关信息后可再次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打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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