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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结算说明

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结算说明:

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只能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1、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一档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2、二档、三档参保人参保人就医时为基本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但以前参加过基本医保一档,且其门诊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按规定支付异地就医费用。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参保人承担。

没有个人账户的二、三档参保人,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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