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就医报销
深圳一档参保人在省外发生门诊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深圳一档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在省外已开通异地门诊结算业务的国家平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如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由参保人先行支付,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窗口、“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报销。
国家联网的医院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进行查询,选择需要查询的行政区域。如选择“广东省”“深圳市”,可查询深圳市已接入国家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
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1.进入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点击“未登录”→选择人员类别→勾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须知,点击“下一步”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
备注:未绑定过的,需填写身份证相关信息后,才能人脸识别登录。
2.首页下滑,在“异地就医”专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下滑并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阅读完毕后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再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照页面要求,填选备案申请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参保地联系地址、转往就医地、就医地联系地址以及备案开始时间。
4.根据材料清单,上传备案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5.备案申请提交后,可在“我的”→“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业务具体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