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7月1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迎来调整,本次调整涉及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等关键内容,关乎每一位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缴存基数上限
1.单位职工缴最高缴费基数:44265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4265元(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755元×3倍)。
2.灵活就业人员最高缴费基数:44265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4265元(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755元×3倍)。
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1、202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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