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文中所列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见正文。
缴费年限规定
深圳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202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4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2024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按规定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10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不满10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或申请继续参加基本医保一档至10年后,享受基本医保一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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