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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申请方式见正文。

申请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1.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62元/月:

2.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18.6元/月。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我市社保自助终端机;

2.“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3.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4.各级社保经办窗口。

申请流程

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为例,申请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进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菜单栏【个人业务办理】



2、点击【失业业务】


3、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提交申请后等待系统审核结果



发放到账时间

失业补助金从申请成功的次月25号前开始发放,按月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金】可获取补助金申请入口、补助金标准及申请条件、常见问题解答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