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分值标准
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分值标准
(仅适合南外(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使用)
一、基础分
(一)学位申请人(特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下同)及其父母(特指学位申请人的父亲、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居住证(明)对应分值
1.学位申请人是深圳户籍人口(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下同),20分
2.学位申请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人口(含港澳籍),具体分4类:
A: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明)(含父母均为深户)——15分
B: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合作区内居住证(明)
——12分
C: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明),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明)——0分
D:父母或父母一方是非深户,且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15分
(二)学位申请人及家庭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情况对应分值(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学区内购房具体分为2类
A:购房(2022年4月30日前购房),(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自建房(需提供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房屋无违建记录。)——30分
2.学区内租房分为2类:
C:在合作区单位宿舍居住(需提供单位分房相关文件及居住证明)——30分
D:租房(根据我区住房学位锁定规定,该住房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后,房屋无违建记录,需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水电费缴纳凭证或街道办、村委等凭证)——18分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对应分值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学位申请人父母均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20分
B: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10分
二、加分项
学位申请人父母在合作区工作时长加分项:
学位申请人父母或父母一方入职深汕特别合作区引进高新企业及事业单位时间,以家庭为单位每满1年加6分,不足一年加4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8分。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公办学校入学积分表 | |||
积分类别 | 积分项目 | 分值 | |
基础分:户籍情况 | 深户 | 学位申请人是深圳户籍 | 20 |
非深户 | A: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明)(含父母均为深户)。 | 15 | |
B: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合作区内居住证(明)。 | 12 | ||
C: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明),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明)。 | 0 | ||
D:父母或父母一方是非深户,且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 | 15 | ||
基础分:住房情况 | 购房 | A:购房(2022年4月30日前购房),(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 40 |
B:自建房(需提供房产证或村委提供的证明,房屋无违建记录。) | 30 | ||
租房 | C:在合作区单位宿舍居住(需提供单位分房相关文件及居住证明)。 | 30 | |
D:租房(根据我区住房学位锁定规定,该住房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后,房屋无违建记录,且有租房合同、租金、水电费缴纳凭证或街道办、村委等凭证)。 | 18 | ||
基础分:社保情况 | 深户 |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 | 20 |
非深户 | A:学位申请人父母均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 | 20 | |
B: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 | 10 | ||
加分: 合作区工作时长 | 学位申请人父母或父母一方入职深汕特别合作区引进高新企业、事业单位时间,(以家庭为单位,每满1年加6分,不足一年加4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8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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