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指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发放标准为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具体假期天数可以在正文查看哦!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
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规定假期天数如下图: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注意:
①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②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③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相关问答
个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或职工未就业配偶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不行。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因此,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人,由个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的,或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生育保险交流群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