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23年深圳推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个人自费购买
个人自费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上述两种参保方式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时段
2022年6月1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医保”“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重疾险参保保障待遇
重疾险参保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待遇一: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待遇二: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中在市外医疗机构购买的药品按不高于本市供应价格的标准,由承办机构按上述比例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39】可获深圳重疾险参保入口、参保指南、重疾险报销标准及比例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