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由申报义务人直接申报的,受理后即刻生效。住户协助申报的,申报义务人或网格员确认后即刻生效。
审核和审批
审核和审批:
申报义务人直接申报的,受理后即刻生效。
住户协助申报的,申报义务人或网格员确认后即刻生效。
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会对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未申报或者申报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予以采集或者补正。
居住登记申办
申报义务人申报:
申报义务人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网上办理入口直接录入、申报住户的居住登记信息。
住户协助申报:
非深户籍住户通过上述网办途径填写个人居住登记信息,申报义务人或网格员确认后完成居住登记申报,确认日期即为居住登记申报日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登记】可获深圳居住登记办理入口及办理指南、房屋编码及网格员电话查询入口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