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设立单位社保账户
一、办理条件:
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自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办理申报缴费登记。
二、办理流程:方式一: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78300103),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在登录界面—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录入登记信息;
方式二:申请单位也可登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xxgk/qt/ztlm/qykb/),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后选择“申请设立登记”功能,在商事登记的同时完成企业参保登记
在“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可一次性办理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等业务,并可同时预约银行开户或在线签订三方协议扣缴税费社保费、托收公积金费用。目前“开办企业一窗通”可办理在线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
三、办理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
(通过网上申报成功的无需打印,窗口申报的需要打印申请表);
2、营业执照(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办理工商登记的用人单位);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加载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此项无需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本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可提供法人银行账户,仅限深圳市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中任一家银行活期账号。签订三方协议需要对公账户。
5、居民身份证(经办人)。
四、办理须知: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1、《深圳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如申报完毕后系统提示需等待中心审核的,请5个工作日内且当月20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成功的,请及时通过单位编号和密码进行增员操作。20号及20号前办理登记为当月参保,20号以后办理登记为次月参保。
第二步,签订银税三方协议
办理渠道:
深圳税务服务号
办理流程:
1、微信直接搜索进入“深圳税务服务号"
2、点击菜单栏【我要办】
3、选择【微信税务局】
4、先点击下方【社保业务】,然后在页面选择【单位三方协议签订】
温馨提示:
个体工商户如在线签订银税三方协议不成功,则需要携带材料(划缴协议书和身份证)前去线下税务窗口办理,签订银税三方协议需要对公账户。(如果是签订两两协议则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就可以)
点此查看:办税服务厅地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iteapps/bdmap/tree_map.jsp)
第三步,单位社保增减员
个体工商户设立了单位社保账户、签订了银税三方协议后,可直接在单位社保系统里办理增员减员。
办理渠道:
渠道1:深圳社保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登录后在系统里办理增员减员
渠道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http://amr.sz.gov.cn/xxgk/qt/ztlm/qykb/),办理员工参保登记
深圳税务咨询电话:0755-123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查询入口、办理指南、社保卡办理入口、社保照片回执拍摄入口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