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超过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可以申请开通这个功能,把个人账户余额用来支付符合条件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后还需自付的部分费用,开通条件见正文。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比例自付:
(一)参保人正常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为6971.8元);
(三)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比例自付部分。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流程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流程
(https://sipub.sz.gov.cn/hspms/)
①输入账号密码或者点击“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采用人脸识别登录“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
②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申请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进入到具体办理页面;
③认真阅读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管理须知,选择“开通状态”(关闭或开通),点击“下一步”;
④查看办理结果,点击“设为已读”,即完成业务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深圳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医保档次变更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