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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单位公积金专办员解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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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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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变更专办员,须通过原专办员解除关联与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进行办理。专办员解除关联业务可由注销的专办员本人或者其他专办员办理。

受理条件

单位需要减少专办员的,应办理专办员解除关联业务。

业务办理须知:

1.如需变更专办员,须通过原专办员解除关联与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进行办理。

2.专办员解除关联业务可由注销的专办员本人或者其他专办员办理。

3.专办员解绑本人的,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专办员解绑他人的,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预约至银行网点办理。

4.专办员解除与灵活缴存单位的关联时,申请表填写的单位账户应为该单位的一级账户。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专办员解除关联申请表

专办员解除与灵活缴存单位的关联时,申请表填写的单位账户应为该单位的一级账户

2、专办员身份证件

专办员本人办理的,验专办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留档。

单位专办员新增其他专办员的,须同时提供新增专办员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7701305)选择“专办员登录”,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线下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通过“预约”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单位公积金】可获深圳单位公积金开户办理入口及操作指引、公积金账户缴存/封存/汇缴等办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