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月数
深圳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核定:
1.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注意哦,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 | 领取月数 |
1年 | 1个月 |
2年 | 2个月 |
3年 | 3个月 |
4年 | 4个月 |
4年半 | 5个月 |
5年 | 6个月 |
5年半 | 7个月 |
…… | |
14年及以上 | 24个月 |
领取次数
深圳失业金可以领几次?
答:失业保险金没有明确的次数限制,但领取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领失业待遇;再次失业的,满足申领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金。
重新就业并参保后,缴费时限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话,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上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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