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已停保,失业人员所在单位未准确申报离职原因,失业人员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够证明失业人员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办时提供)
真实委托,如实填写。提供原件。
3、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为非本人意愿的证明
提供原件留扫描件。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明确离职原因的,提供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已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书,单位破产、倒闭、清算的提供破产、倒闭、清算证明材料。
4、深圳市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申请表
申请表符合法定形式,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真实。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831000),提出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业务预约申请。
2.受理。系统判断是否符合预约申请条件。符合预约申请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深圳市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申请表》,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窗口办理。
3.审核。社保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4.审批。分管局领导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办结)。
5.办结。在系统录入审批结果,该事项办结。分管局领导审批通过的,工作人员出具《深圳市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告知书》,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6.送达。失业人员选择到窗口领取《深圳市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告知书》或选择邮政快递送达。
咨询电话
福田:0755-82978745;罗湖:0755-82229636;
南山:0755-26079166;盐田:0755-25352925;
宝安:0755-27880256;龙岗:0755-28921510;
龙华:0755-28024419 ;光明:0755-27400518;
大鹏:0755-84206962;坪山:0755-84131258;
直属:0755-83460844;人才园:0755-88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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