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期限及终止情形
深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能领超过三年吗
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累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补贴期限及终止情形: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累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二)申请人于毕业 2 年届满后,仍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条件且正在领取该项补贴的,可继续申领至补贴期满;
(三)补贴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
1.已正规就业;
2.连续 3 个月未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未申请补贴时间超过 6 个月以上的。
申请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 6 个月。
(二)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 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三)申请人在毕业 2 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小提示: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即提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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