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方式
1、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情形”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录入登记信息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比对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也可以在深圳社保局官网-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进入申办。
2、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申请人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公安官网或至各辖区公安分局打印);
(5)本人在我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提供。已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无需提供,以金融社保卡作为扣款账户)。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以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如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之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倍为基数申报。
缴费比例:
缴费比倒为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缴】可获取深圳灵活就业人员(深户+非深户)社保参保入口、办理流程和材料等办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