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业务
关于明确2022年3月社保业务申报与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市社保业务经办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3月社保业务申报与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业务申报期。
原以2022年3月20日为截止申报期的参保登记业务(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社保信息变更、个人参保登记、个人社保信息变更),本月截止申报期延至3月23日24:00。
二、调整统一扣费时间。
本月从2022年3月25日开始统一扣费。
请各用人单位、参保人周知,并及时做好申报工作,于2022年3月25日前存足社保费,避免发生漏缴、断缴社保费或产生不必要滞纳金的情况。上述时间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请密切留意,以最新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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