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材料
在异地产生住院医疗费用,并通过网办预审核,现准备邮寄材料。
邮寄的必备资料有: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原始收费凭证原件,如是电子发票,还需填写《使用电子票据(发票)申请报销承诺书》;
3、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5、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复印件;
6、《报销申请表》。
受理
参保人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部门或备齐材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前台业务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报销必备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收件回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报销必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前台业务员告知申请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