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发放流程
公示。
受理街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受理街道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发放。
受理街道所在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受理街道发放。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发放,对于申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或追回其所领补贴,并记入单位信用记录,申请单位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
0755-12345、0755-123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指南、以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