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有住房,且符合《提取规定》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业务。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住房,但不符合《提取规定》规定的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以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住宅区加装电梯等费用。
职工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在本市有住房的证明材料,由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信息共享联网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
网上提取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住房公积金』,注意地区选择『深圳』,登录的时候可以选择人脸识别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前往公积金业务大厅』
第三步:点击首页的『提取申请』
第四步:点击『其他住房消费类』,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一般是1-3个工作日到账,申请人需要准备公积金联名卡,到时候提取的钱直接打到公积金联名卡上面。
其他说明:
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可以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入口、租房提取办理流程及到账时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