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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包括非深户)应同时具备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三个条件,法定退休年龄见正文。

退休条件

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包括非深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②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等。

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转入的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基本养老保险临时账户”所在地不能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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