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方式
市民现需进行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如在市外发生的如何申请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职工在市外发生的终止妊娠费用,按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定额报销;无定额标准的职工生育费用特殊情形:
①医保范围内费用实报实销:晚期引产(28周之后)、死胎接生、宫外孕;
②基本医疗:稽留流产、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费用,医保范围内费用按基本医疗规定比例报销;
③葡萄胎费用,医保范围内费用按基本医疗规定比例报销。
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审核,医保范围内费用实报实销。
申请费用报销所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医院收费收据 收原件(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提供《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
3、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 收原件(门诊提供门诊病历/住院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