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1.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在我市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可申请延缴。
2.广东省户籍非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申办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个人延缴登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延缴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办理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78900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深圳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等办事入口、养老金计算/认证入口和申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