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
1.深圳户籍申请人由户籍地、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由经常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街道)负责受理与审核;
2.受理街道自业务系统预审通过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照不清晰,且无法补证或未按约定补证的,审核不通过;
3.受理街道或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策规定及审核需要,可向申请人提出交验原件要求,或前往申请人申报的就业地点查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申请人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公示
受理街道对拟补贴对象的灵活就业相关信息(含姓名、灵活就业方式、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
公示有异议的,受理街道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发放
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入口: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
查询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然后登录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高校生补贴”—点击“补贴进度查询”
第三步:补贴类型选择“离校未就业灵活补贴”,选择申请时间,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到个人的补贴申请进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深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和材料、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图解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