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每周的具体工作时间和具体工作地址,每周从事属于补贴岗位规定的灵活就业方式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含20小时),且不超过40小时。
2、在本市范围内,通过以下方式灵活就业的,属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⑴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
⑵从事餐饮服务;
⑶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
⑷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3、领取补贴期间,每满3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需提交《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补贴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 180 天以上(含 180 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首次申请时提供,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首次申请时无需提供)
4.拟申领补贴月份的灵活就业辅证材料(如:临时雇佣协议、加工订单、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或工作的截图及实施服务时的工作场景相片等,每期申请时提供)。
(二)后续期限的补贴申请仅需提供材料 3。
相关说明:
内地籍学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籍学生提供居住证或通行证。
申请人根据自身学历学位情况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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