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子女学位申请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需带齐相关材料到大鹏新区管委会1216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科(联系人:陈海见,联系电话:28336246)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关于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二)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对登记时长要求: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2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2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鹏】可获取大鹏最新学位申请材料提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最新消息及申请指南、房屋锁定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