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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学位申请非深户籍儿童住房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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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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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深圳户籍的儿童还是非深户籍的儿童,申请盐田区学位时都要提供的材料有《盐田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住房证明材料,其中住房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正文。

住房证明材料

非深户籍申请人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1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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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

盐田区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填写模板

学位住房实际居住

用于申请盐田区学位的住房,申请人要实际居住。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将继续联合街道、区公安局、区网格办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户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真实性的核查,核准学位申请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的一致性情况,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提交合法、有效、真实居住的学位住房材料。

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

提交《深圳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

鉴于近年来盐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流入性需求持续快速增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申请人中的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和F类(非深户租房)两类申请人申请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他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深圳市不动产信息》手机微信端查询网址:http://www.szreorc.com:8088/szbdc-vwebm/notes?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盐田】可获取盐田最新学位申请材料提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最新消息及申请指南、房屋锁定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