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四)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五)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帯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随迁】可获深圳入户资格测试入口、入户申请入口、夫妻/子女/老人随迁入户指南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