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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比如签发日期是2020年8月25日,那么就应该在每年的6月25日-8月25日这段时间去办理签注。
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深圳居住证申办/续签入口、学历申报入口、居住登记申报/查询入口以及各项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