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
户口不在深圳也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的彩色红底合影照片,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居住证
申请居住证需要一定的时间,没有申请的朋友记得早些安排上!
居住证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温馨提示
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前在“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中进行预约后前往现场办理,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址:https://www.gdhy.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取深圳结婚登记预约入口、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