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居民应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需由监护人陪同申领。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由监护人陪同申并提供:监护人证件材料(例:《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要提供。)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咨询电话:
0755-844650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取深户及非深户身份证预约办理入口、申补换办理攻略、办理网点及照片回执自助拍摄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