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比例按照医保办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70%支付,详见正文。
报销待遇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深圳医保报销待遇有哪些规定?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符合我市医保办法第三十八条的三类常住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通过我市已开通的窗口、电话(传真)、网上办理等渠道办理的备案业务,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就医地)的所有异地就医联网定点机构住院,都可以支持直接结算;
在备案地(就医地)的所有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就医,包括跨省、省内联网结算和现金报销业务,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医保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一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2)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来深就读学生和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不属于我市医保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及三十八规定的转诊或常住异地备案人员,办理了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无须再垫付费用,可在备案地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支付比例按照医保办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70%支付
深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办理流程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就医备案申报流程及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