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自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办理申报缴费登记。
参保登记
申报条件
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自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办理申报缴费登记。
申报材料
1、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
验原件(本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可提供法人银行账户,仅限深圳市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中任一家银行活期账号)
2、居民身份证
3、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用人单位)
窗口办理需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入口/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社保卡办理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