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起由社保部门经办
窗口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起由社保部门经办
1.申请: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2.受理:到达办事大厅后,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自助打印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无法办理的,申请人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取号,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立即):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当场审核(立即),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4.审批:当场审批(立即),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5.办结: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立即)
6.送达: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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