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
职工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供柜员查验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柜员查验后该电子码立即失效。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该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职工可重新申请,路径如下: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业务办理模块)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记得先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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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证明打印
如需缴存证明的,可参考下列流程获取。
办理条件
1、本业务仅面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无论异地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如何,都应及时将加盖异地中心印章的回执寄回或送回我中心;
3、未向我中心返回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回执或无公积金贷款证明,不可再次开具本证明,且不得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第一步,打开支付宝APP,定位于深圳市,找到首页搜索栏下的【市民中心】服务,点击进入
第二步,点击市民中心搜索栏下的【公积金】服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
0755-12329
咨询地址:
1、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西乡大道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综合窗口
2、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
3、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贷款及贷后变更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