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市开始落地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简称《2022年版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
《2022年版药品目录》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2022年版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六部分。
凡例是对《2022年版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
国家谈判药品部分包括了尚处于谈判协议期内的药品。
中药饮片部分是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中药饮片范围。
医院制剂部分是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限于生产医疗机构使用的医院制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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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用药、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医保规定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入口、深圳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流程、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及认定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