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共同还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每年扣减一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已经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进入公积金栏目进行办理。
二、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判定,如果申请人符合办理要求,系统提示可办理的业务,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三、审核。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批结果。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系统即刻反馈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访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s://zjj.sz.gov.cn/xxgk/ywwd/gjjdk/ ),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带身份证、现场填申请表),提出申请。
二、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受托银行审核人员审核材料,当场给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受托银行审批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当场作出给与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12329
咨询地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详见:http://gjj.sz.gov.cn/xxgk/ywwd/gjjdk/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深圳公积金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申请提高缴存比例,个人缴存信息、结息金额查询,以及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