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需要准备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等材料,详见正文。
非深户报名材料
(一)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二)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3月31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1月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三)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1年1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四)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插班】可获光明转学插班申请入口、光明转学插班申请时间及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