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对象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已在光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本次不接受插班申请。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注意事项
一、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积分录取政策。非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不能申请学位。光明区2021年积分入学办法、学区划分方案、相关学校学地址、咨询电话、学区划分等内容请家长自行查看“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相关内容。
二、义务教育不实行留级政策。网上申请时,除上传附件2所述学位申请材料外,还需拍照上传原就读学校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为深圳市范围内的,还需在学籍信息表上注明深圳学籍号(原学校盖章)。无相关材料的,或申请年级不对应的,学校初审不通过。
三、由于非深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中考,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条件之一是需要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原就读学校为深圳以外学校的非深户籍学生,请审慎选择申请初中年级插班学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插班】可获光明转学插班申请入口、光明转学插班申请时间及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