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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申请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符合申领条件,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2、医院收费票据

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收原件);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下载并填写《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

3、费用清单

收原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报销住院费用的提供汇总清单,)

4、诊断证明

收原件。(住院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门诊提供门诊病历;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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