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7月26日(星期一)下午18:00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截至8月24日。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点击“转学插班”通道报名。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二)材料初核
1.时间:7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7月31日(星期六)下午18:00
2.初审过程: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资格审核
1.时间:8月1日(星期日)--8月12日(星期四)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审核结果公示及复核申请
1.公示时间:8月13日(星期五)--8月17日(星期二)
2.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
3.复核申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在公示时间内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申请复核,并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18:00】。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8月18日(星期三)--8月22日(星期日)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8月23日(星期一)
2.公布平台:(1)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转学插班通道直接查询公办学校录取结果;
(2)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将根据具体报名结束时间适当延后。
(七)新生报到注册
1.时间:具体以各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2.提示: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好转学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