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指南
一、选房名单有关事项
(一)选房名单确定
终审合格的认租家庭共14423户,终审公示期间,7户认租家庭提出放弃认租申请(详见附件2),故最终合格的认租家庭共14416户。根据《配租通告》,我局确定了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即排名1~690名的690户家庭为入围选房家庭。剩余排名在691位及以后的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为候补认租家庭及递补认租家庭,本次选房通告不予公示。
(二)入围选房名单
本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中,户籍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共5户,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选房排序中给予优先;残疾家庭共8户;按照“序位优先”原则进行选房排序;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2021年第二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入围选房名单及排位.xlsx
2021年第二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放弃认租名单.xlsx
二、选房签约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
入围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至30日全天(含双休日),为期4天。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一楼货梯处大厅。
(三)选房签约所需证件及材料
序号 | 情形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1 | 主申请人到场选房 | 身份证原件(核验) |
2 | 主申请人不能到场,委托共同申请人到场选房 | 1.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存档);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取(存档)。 |
3 |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到场选房 | 1.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存档);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取(存档)。 |
备注:1.特殊家庭携带相关证明原件用于核验2.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且签名处加盖手印 |
三、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在签到处核对身份证、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进行核验签到。
(二)呼叫验证
选房者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
(三)预选房号
选房者通过身份验证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预选区选房;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预选时间为5分钟。
(四)正式选房
选房者在正选台处,从预选的房号中选定最终意向房源,正选时间为3分钟。
(五)签约事项
正选台确定房源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区住房和建设局及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且委托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核验)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六)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保证金缴交窗口”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
租赁保证金缴纳方式:
1.现场扫描二维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手机网银转账:手机网银转账到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七)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16个项目均为现房,与区住房和建设局完成签订《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即可前往相应的小区办理入住手续。本次办理入住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均要求清晰无涂改)如下:
1.提供所有入住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提供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
3.提供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书1份(我局选房时发放,乙方签章处请按上主申请人的手印),填写的银行信息必须为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账号及信息
4.提供所有入住人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
5.《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办理上述项目房源入住时,承租家庭凭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具的《入住通知书》(原件)、《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及上述个人材料,前往小区物业领取钥匙。
四、项目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交付时间
项目名称 | 基准租金 (元/月·㎡) |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 交付时间 |
华盛珑悦花园 | 25 | 4.5 | 现房 |
壹成中心 | 24.2 | 3.9 | 现房 |
保利悦都 | 22.55 | 3.33 | 现房 |
星河盛世花园 | 16.98 | 3.6 | 现房 |
深国际万科和风轩 | 27 | 4.3 | 现房 |
龙塘居 | 28 | 2.9 | 现房 |
佳华领域广场 | 20 | 3.8 | 现房 |
文澜苑 | 13.35 | 2.8 | 现房 |
祥澜苑 | 13.35 | 2.8 | 现房 |
观城苑 | 22 | 2.8 | 现房 |
阳基御龙山家园 | 20 | 3.8 | 现房 |
民兴苑 | 15.77 | 2.9 | 现房 |
伟禄雅苑 | 22 | 2.98 | 现房 |
华盛峰荟名庭 | 19.25 | 3.6 | 现房 |
澜汇居 | 20.35 | 3.0 | 现房 |
龙光玖誉府 | 26.91 | 4.8 | 现房 |
五、重要提示
(一)选房家庭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在选房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选房。
(二)房源选完即止,所有房源被选定之后,选房工作完成,后续排位到序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户籍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参与选房(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4)。
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排序到位,因无其对应标准面积的房源而未选房的,不视为放弃一次(不计入放弃次数)。
(四)澜汇居项目中一房一厅户型(约60平方米)可供两人及以上家庭认租;文澜苑、民兴苑项目中二房二厅(约60平方米)房源可供三人及以上家庭认租。
(五)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入围选房家庭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为疫情防控安全,参与本次现场选房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隔距离。若有发热症状的,请勿前往选房现场,请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本次选房签约事宜。注:前往选房现场的人员均需出示7天内的核酸检测绿码证明。
(六)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七)选房期间,每天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华公租房】可获取深圳龙华公租房选房签约指南、查看选房名单、选房排期表和时间地点等。